太爾膠粘劑(廣東)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環保型先進粘接材料制造基地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太爾膠粘劑(廣東)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環保型先進粘接材料制造基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編制完成,參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有關規定,特向公眾發布太爾膠粘劑(廣東)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環保型先進粘接材料制造基地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見稿公示)。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太爾膠粘劑(廣東)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環保型先進粘接材料制造基地。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高要區金利鎮瀚和精細化工園區內,占地面積約37358.8㎡,建設單位通過購買甲醇制備50%甲醛水溶液(自產自用)與外購的苯酚、燒堿、尿素、三聚氰胺等原料進行加成、縮聚等工段生產環保型先進粘接材料,設計生產規模為年產20萬噸環保型先進粘接材料(包括酚醛樹脂15.5萬噸/年、氨基樹脂4.5萬噸/年)。
二、主要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水
①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處理達標后排入基地水處理廠處理;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及反沖洗水直接排入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
②車間沖地廢水經沉淀池收集沉淀、化驗室廢水、循環冷卻系統、真空泵廢水、甲醛、甲醇、苯酚、產品儲罐洗氣塔、環保車間洗氣塔廢水、部分洗桶廢水(不含樹脂殘液)一同排入環保車間的污水收集池沉淀過濾后進入蒸發釜蒸餾后回用不排放。洗釜廢水經廢水專用收集罐收集直接回用樹脂生產,不排放;樹脂生產線洗氣塔廢水直接回用于樹脂生產,不排放;樹脂脫水工藝廢水直接回用于樹脂生產工藝用水。鍋爐排水回用于廠區抑塵,不排放。
(2)廢氣
①1#甲醛裝置廢氣及其焚燒爐廢氣:1#甲醛裝置廢氣(甲醛、甲醇、VOCs)經1#焚燒爐處理達標后,通過15m高排氣筒G1排放,焚燒爐尾氣直接經15m高排氣筒G1排放。
②2#甲醛裝置廢氣及其焚燒爐廢氣:2#甲醛裝置廢氣(甲醛、甲醇、VOCs)經2#焚燒爐處理達標后,通過15m高排氣筒G2排放,焚燒爐尾氣直接經15m高排氣筒G2排放。
③酚醛樹脂有組織工藝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甲醛、甲醇、苯酚、非甲烷總烴,擬采取“1#二級洗氣塔+1#深度冷凝器+1#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經排氣筒G3排放,排放高度20m。
④脲醛樹脂有組織工藝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甲醛、甲醇、非甲烷總烴、氨氣,擬采取“2#二級洗氣塔+2#深度冷凝器+一級稀酸洗氣塔+2#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經排氣筒G4排放,排放高度20m。
⑤環保車間蒸發釜廢氣、洗桶間廢氣分別經排空閥、整室收集直接接入風管排入3#一級洗氣塔處理經15m高排氣筒G5達標排放。
⑥儲罐區廢氣:甲醇儲罐大小呼吸廢氣設置全天候呼吸閥+氣相平衡管接入4#一級洗氣塔回收后經15m高排氣筒G6達標排放。
苯酚儲罐大小呼吸廢氣設置全天候呼吸閥+氣相平衡管接入5#一級洗氣塔回收后經15m高排氣筒G7達標排放。
甲醛儲罐大小呼吸廢氣設置全天候呼吸閥+氣相平衡管接入6#一級洗氣塔回收后經15m高排氣筒G8達標排放。
樹脂產品呼吸廢氣設置全天候呼吸閥+氣相平衡管接入7#一級洗氣塔回收后經15m高排氣筒G9達標排放。
⑦鍋爐廢氣:項目鍋爐使用時間很短,僅供甲醛生產線開車時使用,采用天然氣作為燃料,其燃燒產生的廢氣污染物均可滿足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的要求。本項目鍋爐廢氣通過15m高的排氣筒G10直接排放。
⑧備用發電機廢氣:項目備用發電機使用頻率較低,僅在停電的時候使用,發電機廢氣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⑨污水處理站惡臭:環保車間污水收集池在收集暫存污水過程中會產生輕微的異味。為降低項目環保車間污水收集池異味,建設單位擬采取的措施為:將污水收集池采取加蓋板密閉起來,同時通過加強廠內綠化,綠化對異味氣體有較強的吸附和阻滯作用;并擬加強環保車間污水收集池的衛生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消毒滅蚊、蠅;控制污泥發酵并及時清運污泥。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水收集池產生的異味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⑩樹脂生產固體物料備料、投料粉塵、環保車間膠粉副產品加工粉塵,分別配套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排放量較小,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甲醛車間生產裝置設備動靜密封點有機廢氣、樹脂車間生產設備動靜密封點廢氣通過加強日常泄漏檢測與LDAR檢測修復,盡量降低設備與管線組件無組織廢氣排放量,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在設備選型上擬選用低噪聲環保型設備,運營期維持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避免設備運轉不正常時噪聲增高,對聲源采用消聲、隔振和減震措施。
(4)固廢
對工業固廢進行分類,生活垃圾定點堆放后,運往環衛部門指定的垃圾填埋場處置。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后資源回收利用,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集中處置。
(5)地下水
建設單位擬采取分區防滲處理,正常情況下不會對地下水產生污染。另一方面,企業將加強生產管理,預防或者避免風險事故中可能發生的一次污染、二次污染對地下水造成的影響。
(6)土壤
建設單位將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注重廢氣污染物的收集和處理,并保證其收集、處理效率,從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嚴格按有關規范設計對危險廢物暫存倉、廢水處理設施、污水管道、生產區等區域進行建設,做好防滲措施,將廢水/液滲漏對土壤的影響降至最低。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符合當地的城市發展規劃和環保規劃。建設項目須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制定的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種治理設施正常運轉和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達標排放。此外,項目在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達標排放、總量控 制”,制定應急計劃和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參意見表的網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途徑
(1)網絡公示鏈接:https://pan.baidu.com/s/11cVd0KVicqbIZugqtDM09w,提取碼:02vz。
(2)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公眾可到建設單位(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金利鎮西江路2號,聯系人∶陳工,聯系電話∶0758-8579380)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
五、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任何關注本項目的單位和個人,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編制過程中,均可向建設單位提出與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單位提出相關的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項目的建設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并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對您關心的問題和意見作出解釋和說明。
(1)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2)給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單位打電話或發送郵件;(3)給建設單位打電話或發送郵件。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即截止至2021年11月1日。
八、建設單位、編制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太爾膠粘劑(廣東)有限公司,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0758-8579380,聯系郵箱:cheng.chen@aica-ap.com。
(2)編制單位名稱:肇慶市環科所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聯系人:胡工,聯系電話:0758-2269742 聯系郵箱zqhksgs@126.com。
建設單位:太爾膠粘劑(廣東)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